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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豪雨受災戶 免繳地價稅 企業及民眾不動產地基流失或塌陷 |
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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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石化氣爆事件後,西南氣流為南部地區帶來豪雨,加重高雄災情。財政部指出,103年度地價稅11月將開徵,因氣爆或豪雨造成不動產受損的企業及民眾,9月22日前提出申請,103年度地價稅可全數免徵。
財政部表示,南台灣包括台南、高雄、屏東自11日出現明顯降雨,部分地區累計雨量達大豪雨等級,經濟部水利署已針對台南市、高雄市發布淹水一級警戒,對屏東縣發布二級警戒。依據稅法規定,豪雨屬於天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可以減稅。
由於103年度地價稅將在11月1日開徵,鑑於高雄市7月底爆發石化原料氣爆事件,近期再因豪雨成災,財政部表示,不論是氣爆或是豪雨形成的土地地基流失或塌陷,導致土地無法利用時,均可申請免納地價稅。
103年度地價稅是以9月22日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為課徵對象,財政部指出,在9月22日前,因災害導致無法使用的土地,所有權人可向土地所在地稅捐機關提出災害損失減稅申請,當年度的地價稅即可全額免稅。
除土地之外,受災房屋也有減免稅捐的措施。財政部指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房屋稅,需至明(2015)年的5月才開徵,但房屋稅屬於按月徵收的稅捐,因此,高雄市若有房屋因氣爆或豪雨受損,受損面積只要超過三成以上,就可以減半或全額免徵房屋稅。
稅捐提供的災害損失減徵稅目,除了房屋稅、地價稅之外,還包括所得稅、娛樂稅、使用牌照稅及營業稅等。
財政部表示,國稅局將全力協助災民處理災損申報的相關事項,包括小規模企業的營業稅與娛樂業者的娛樂稅,國稅局會主動勘查並按實際營業狀況進行減徵;受災民眾及企業,依法可以減免所得稅部分,若個人受損金額在15萬元以下、企業在500萬元以下,只需提出災損證明書面審查,不需申請實地勘查即可減稅。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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