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台灣誠信建商:不動產開發商一律參加此類審查認證(需檢附各相關文件送審)
1.須為「公司組織」並加入產業公會
2.有固定「公開對外」的營業場所
3.公司設立滿5年且資本額達新台幣2500萬元以上
4.已有取得使用執照之銷售業績至少「30戶」或累計營業額達到新台幣「3億元」以上
5.最近5年內,誠實繳納「國稅及地方稅」
6.最近5年內,與金融機構「信用往來記錄」正常
7.最近5年內,無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確定」
8.最近5年內,在消基會無「消費者申訴或申訴未結案件」
9.與客戶產生消費爭議時,「勇於負責並積極處理」
10.在各級法院中無與消費者發生「重大購屋糾紛」官司訴訟案件
B.台灣誠信廠商:不動產開發商-以外的其他行業之中小型廠商;除須符合資本額達500
萬元且近5年內累計營業額滿3千萬元之條件外,其餘審查要件比照台灣誠信建商。
C.台灣誠信企業:不動產開發商-以外的行業之大型企業;除須符合資本額達5000
萬元且近5年內累計營業額滿3億元之條件外,其餘審查要件比照台灣誠信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