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張盛和24日表示,房地合一課稅將會比較國際慣例,提供一定租稅減免優惠,包括長期持有者與握有自用住宅的多數民眾,不必擔心房地合一按實課稅後會帶來過大衝擊。
張盛和舉例,有關「長期持有」房產的定義,學者並無一致見解。依國外情況,如美國,持有逾一年即屬「長期」,按15%至25%不等的稅率分離課徵房產利得稅。
也有國家對持有十年以上的房產,才視為長期持有並提供減徵獎勵,例如德國。
張盛和說,我國平均房產持有年限是七年,代表一棟房產在正常情況下,七年才會轉手一次。未來該如何訂定長期持有的年限,財政部將視國內房產交易通常情況及國外課徵經驗,給予合理年期。
財政部24日召開第一場房地合一課稅制座談會,與會學者均認為,政府改革房產稅制,將目前房屋及土地分離課稅的做法,改以房地合一並按總價課徵利得稅,符合國際潮流,亦可解決房地分離課稅產生利得課稅失真、貧富差距擴大的現象。
張盛和指出,學者認為包括自用住宅、農地與出售長期持有的土地應給予租稅減免,但就減免幅度看法不一。
張盛和說,自用住宅免稅或減稅,未來必須納入考慮。國外對自用住宅多數也有例外處理,部分給予免徵利得稅的優惠,部分採取定額或設定持有年限或按房產價格高低給予減徵。
例如韓國,每戶僅有一間住宅、且持有二年以上、價值在9億韓元(約新台幣2,870萬元)以下的利得,不列入課稅所得徵稅。一般房產持有達三到十年,可分別享有10%至30%捉等的扣除率。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