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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達5共識 無日出條款 |
201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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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24日舉辦「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達成五大共識,包括房地合一課稅;自用住宅、長期持有及農地農舍享有優惠;成本由當事人舉證;無日出條款;土增稅採稅額扣抵等。至於分離課稅或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奢侈稅存廢等,則未達成共識。據了解,財政部傾向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且僅有一戶自用住宅可免稅。
財政部傾向併入綜合所得課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會後表示,與會的十位學者一致贊成房地合一課稅。對於業界建議訂定「日出條款」(新制實施後買進的再適用),學者則不贊成,因不符合社會期待、也不知何時才能課到稅,故不訂「日出條款」,但不能說是「溯及既往」。
另學者均贊成對自用住宅、長期持有及農地農舍提供租稅優惠,但僅有一戶自用住宅是否完全免稅則有不同意見,因為「免稅越多、租稅漏洞越大」。不過,張盛和認為,目前自用住宅兩年內重購可以退稅,等於不用繳稅,而賣屋後買不回來的人更為弱勢,為何不免稅?
張盛和並指出,對於房地交易所得的「成本認定」,將由當事人舉證成本費用;若不能舉證,則以財政部頒布的標準計算。此外,學者也達成土增稅不動的共識,但可抵減所得稅,在「稅基減除」及「稅額扣抵」之中,多數學者支持「稅額扣抵」,賣屋時繳納的土增稅可抵減所得稅。
土增稅擬採「稅額扣抵」抵減
至於採分離課稅或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學者意見不一,且贊成與反對人數相當。成大副校長何志欽認為,初期採「分離課稅」比較適合,若併入課稅,一下子適用綜所稅最高稅率四十五%,可能引起不安;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教授黃耀輝則表示,分離課稅對高所得者有利,不應採取此做法。
據了解,財政部傾向房地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張盛和表示,併入課稅的優點是公平,符合量能課稅原則;分離課稅的公平性較弱,有「高所得者用低稅率、低所得者用高稅率」的問題,稅率要訂為多少也很傷腦筋。
奢侈稅方面,學者也有兩派意見,部分學者認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後,奢侈稅可考慮取消,避免重覆課稅;但也有學者認為可以保留,稅率或可調降。
張盛和表示,八月中將再邀業界及稅改團體等舉行第二場座談,這是我國第一次推動房地合一課稅,必須審慎研究,預計年底提報行政院,明年立法院第一個會期送交審議。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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