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簡易都更 擴至原縣轄區 |
20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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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部分違憲也免驚!繼新北市推動簡易都更,台中市4月也跟進,並預計擴大適用範圍、分期推動,第1階段為原本台中市8個行政區、共58個細部計劃區適用,第二階段則增加原台中縣轄區域,預計6月底公開展覽,經過台中市都委會、內政部通過後便可上路。
只要屋齡達20年以上、基地面積達500平方公尺(約151.25坪),並經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便可採簡易都更方式。申請建造執照時,也可一併申請建築容積獎勵,屋齡達20年容積獎勵15%,屋齡達30年容積獎勵20%。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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