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 國家建築金獎甄選 & 台灣誠信品牌認證活動官網!   我的IP位置 :216.73.217.42       [回首頁]    
【消基會】唯一【認同支持】以及【購屋消費者】唯一【安心信賴】 ※ ※ ※ 真實公平、公正公開 ※ ※ ※ 115年度 第27屆「國家建築金獎」暨 第21屆「台灣誠信品牌」甄選認證活動,開始接受【誠信務實.永續經營】之業者【早鳥報名】;請由本會活動官網進入選項【預約報名】;請點擊連結本活動官網首頁左下區域 – 賴清德總統 & 蕭美琴副總統致詞影片上方【第25、26屆公開資訊】,參閱相關內容,如有任何問題,請洽 (02)2951-7387 轉分機81 – 楊娟娟經理 ※ ※ ※
苗栗縣竹南、後龍、通霄、苑裡等四鎮海岸地區限制鬆綁 民眾可租耕地
2013-12-20

  竹南、後龍、通霄、苑裡等沿海四鎮,有一萬九千多公頃,約三分之二的面積,被劃設在海岸地區範圍內,公有地依法不可放租,影響區域發展與土地活用,經立委陳超明提案,行政院已修法廢除限制,民眾即日起可以依程序向國有財產署申請承租耕地。

  行政院經建會於九十四年院會通過「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將平均高潮線至第一條省道、濱海主要公路或山脊線之陸域等範圍,定義為海岸地區,後由營建署在九十六年公布劃設範圍,結果竹南、後龍、通霄、苑裡等四沿海地區,有三之二被劃設在內,面積廣達一萬九千二百六十公頃。

  且依據「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與「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海岸地區公有地都不可放租給民眾。

  陳超明指出,縣內除濱海四鎮,甚至連不靠海的造橋鄉、西湖鄉,都有土地「因為無法源依據的海岸地區範圍劃設」被納入其中,實在是誇張至極的惡法,嚴重影響當地的區域發展與土地活用,民眾生活極為不便。

  陳超明說,他上任後,多次質詢內政部與行政院,並且提案要求廢除,已獲得行政院長江宜樺承諾成立專案管考,日前正式回函給他,並於五日核定發布「國有耕地放租實施辦法」修正內容,函送立法院查照。

  即起可向國產署提申請

  陳超明表示,海岸地區劃設,將改為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劃設之自然保護區,且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公告,苗栗地區沒有被劃設為自然保護區,因此即日起,等候承租耕地的民眾,可依程序向國有財產署申請。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台灣永續關懷協會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02)2951-7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