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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三贏提高容積獎勵 談判更順 |
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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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速都市更新的協商速度,潤泰創新董事長簡滄圳表示,政府目前給予的容積獎勵普遍性都低於都更戶的原有容積,也就是說,都更之後住戶分回使用面積低於原有使用面積,大大降低住戶意願,政府應該提高容積獎勵,或是讓都更戶維持原有容積,才有利協商加速。
簡滄圳指出,目前民間都更案最常遇到的問題之一,就是容積獎勵有偏低,舉例來說,一棟四、五層樓的老舊公寓經過都市更新後,因現行容積獎勵未若原有容積,加上公共設施需計入,一間40坪的房子,都更後,分回使用面積可能只剩30坪。
簡滄圳分析,對住戶來說,房子經過都市更新後,房屋變新也更牢固、耐用,不過,使用面積上比以前縮水許多,讓不少有意願參與都更的住戶打了退堂鼓。
簡滄圳建議,政府可拉高容積獎勵,或是讓都更戶的原有容積能夠維持,才有利於提高雙方的協商速度,創造居住者、實施者和政府的三贏。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于俊明表示,政府若要加速都市更新的協商速度必須先解四大問題,第一容積獎勵的不確定性,第二法令變動性太高,第三都市計畫審議過慢,第四對不同意戶處理,政府肩膀不夠。他指出,大多數的歐盟國家都面臨建築物老舊問題,不過政府相當積極,在需要都更的大面積街廓中會先做前期整合,把容積獎勵訂定清楚。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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