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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買賣 擬課徵奢侈稅 |
20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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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財政部委外進行的奢侈稅研究報告,預售屋市場資訊不透明,是房價帶頭漲的元兇之一,因此建議財政部將預售屋納入奢侈稅課稅範圍,並參考香港、星國制度,對一戶多屋者採累進稅率,課徵額外印花稅,以抑制炒作歪風。
各國政府在金融海嘯後實施貨幣寬鬆政策,市場資金充裕,流入房市,造成房價大幅上漲,包括星、港、韓等國,均對不動產加重課稅。為避免我國成為國際炒房熱錢的標的,研究報告也建議政府,比照星、港課稅制度,包括對外資炒房加重課稅。
研究報告支持奢侈稅只修不廢,建議財政部延長應課稅的持有年限、不分區課稅,並將預售屋、非都市土地、農地納入課稅範圍。
同時,列舉出香港、新加坡加徵額外印花稅的做法,供財政部參考,但是研究團隊指出,報告重點在對「一戶多屋者」採累進稅率,課徵額外印花稅。
香港去年加碼課稅,針對一戶多屋的本國不動產持有人,提高賣家的額外印花稅,祭出10%∼20%高稅率,對抑制炒作已有初步成效,研究團隊據此建議,財政部可對擁有3棟以上不動產的持有人,以加重奢侈稅或增加契稅方式,加重課稅力道。
在預售屋課稅方面,在建商完成第一次所有權登記前,將預售屋轉讓他人,屬於權利讓渡,按現行稅制應課徵所得稅,不須課徵奢侈稅,但預售屋市場已出現業者哄抬房價的情形,目前無法可管,因此研究報告建議,應該在所得稅之外,另外加徵奢侈稅,稅捐機關更應要求建商配合提供資料,加強稽核,以促進房市合理化。
研究團隊強調,奢侈稅不是打房的特效藥,但也不宜驟然退場,政府應同時規劃配套措施。長久以來我國房屋稅、地價稅的稅基嚴重低估,造成持有成本非常便宜,有錢人囤房養地不成問題,成為政府打房的當務之急。
以台北市豪宅帝寶為例,每戶房價假設4億元,屋主每年所須負擔的房屋稅和地價稅只有16萬元,其不動產有效稅率只有萬分之4,與全球不動產有效稅率為百分之1相比,租稅負擔相差甚遠,但台北市課徵豪宅稅後,其有效稅率已提升至萬分之9。
研究團隊建議,政府應鼓勵各地方政府仿效台北市課徵豪宅稅、新北市調升地段率等,藉由提高不動產的持有成本、降低房地產的報酬率,間接到高所得的不動產持有人,加強課稅力道,讓炒房資金逐步遠離房地產。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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