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27)日宣布「以房養老」試辦方案將於3月1日上路,在辦理分區說明會後,自5月起接受申請,凡年滿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超過中低收入戶標準者即可申請,試辦人數最多100人,這項方案將試辦至106年底,看國人接受情況如何,再做調整。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政府辦理以房養老的主要考量有二,一是國人自有房屋比率近八成,老人擁有房屋占相當的比率,但經常發現老人有房子但卻缺少生活費用度過晚年;另一個原因是我國老人人口逐年增長,老人無論在經濟安全或生活照顧面的需求勢將提高。因此參考國外「以房養老」的制度試辦這一方案。
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以房養老試辦方案就是讓老人把自己的房子設定抵押給政府,依所抵押的房價(不動產估價現值)、老人的年齡、性別核算出老人每月可領的金額,為讓老人有長期穩定的生活費用,試辦方案特別採「終身給付制」,直到老人終老,房子即屬國有財產,依國有財產進行處理。
這項以房養老係依房價、平均餘命進行精算,由於女性平均餘命較男性長,因此男性獲得的給付會高於女性,舉例來說,一位70歲的男性老人持有房子現值700萬元,適用此案設定抵押給政府後,每月可領24,300元,若同樣條件是女性,則每月只可領21,100元。
陳素春表示,這項以房養老方案將委由土地銀行辦理,未來申請以房養老經審查通過者,需在土地銀行開戶,內政部會把錢撥到土銀,再由土銀撥到老人的帳戶,而方案所需經費則由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及政府經費支應。
李鴻源表示,以房養老試辦方案是提供老人在經濟生活上多一項選擇,老人可因自己的情況考量是否參與此方案,並無強制性。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