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都更修法 務實版單挑政院版 |
2012-12-17
|
|
|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會通過,已送進立法院審議。但開發商諷刺政院版就如同是官員怠惰版,根本讓未來都更無法推動,甚至造成都市死亡,決定群起力抗政院版,正邀請都更學會專家們進行研議,準備提出務實版,在立法院進行大翻修。
這項由業界與學者專家共商的務實版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正在進行中,據透露,由於業者意見很多,很可能提出多達30多條修正版本,可說是直接槓上行政院版本;業者也展開檯面下運作,對行政單位及立委們進行遊說,希望鬆動官方態度。
業者透露,政院版內容中有關都更同意戶可隨時撤簽一事,讓建商很受不了,認為這對事業穩定度風險太高,將全力阻擋,改成在某一條件下才能撤簽。但這點,建商彼此意見不一,還要協商,方向是讓事業進行減少風險。
業者分析,一個案件開發要數年時間,投入開發經費很驚人,必須要準備妥善才能展開,如同意人隨時可撤簽,那如同兒戲般的開發方式,無異將錢投入大海。
其次,主管機關可隨時撤銷都更案同樣遭到質疑,有業者指出,若政府可隨時翻盤重來,對想進行都更的民眾與開發商來說,都沒有保障,反而讓行政機關擁有過大行政裁量權。
再來是,由於都更困難,業者也研究遊說,將協議合建部分的改建案,納入與都更權利變換享受同等的稅率優惠,增加彼此投入開發誘因及速度。
對於估價師選擇方式,業者也很感冒。業者指出,估價師素質及實際經驗各異,如果一個動輒以億元起跳的開發案,竟無法掌握估價師素質,開發商的風險也是很大,而都更戶一樣面對風險,所以還有待協商。
還有就是政府主管機關代拆遷「釘子戶」程序,行政院版要走完雙方協調、主管機關調處,調處不成得提行政訴訟,由司法機關認定。從業者觀點,這幾乎就是讓官方「踢皮球」法制化,一個案子慢慢處理,沒有5年、10年根本不可能走完程序,等於宣告全案「死刑」。還有一些細節性的規定,業者正在加速整合意見中。
官方作業 也要規定
也有開發商建議,都更條例不應只是在對開發商及都更戶權利義務做規定,也要規定官方的作業進度及方式,如政府必須考慮定期公開審核各區域都更進度,如發現有公務單位消極不作為,甚至因拖延而影響城市發展及市民權益,應該有明確的獎懲制度,才能對得起市民與納稅人。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
|
|
|
|
台灣永續關懷協會│亞信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315號5樓 (02)2951-73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