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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地都更 首創設定地上權 |
201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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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財政局選定北投區新民段一塊千餘坪公有地自辦都更,首創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都更,並將以往BOT或出租只有五十年期限,放寬為七十年,未來市府除保有土地,每年固定有租金及房屋稅收益。
坐落北投區泉源路的公有地,總面積一千零四十四坪,距離新北投捷運站不到兩百公尺,緊鄰逸仙國小、薇閣小學、北投公園,市府衛生局興建、與榮總合作的高階健檢大樓也在附近,還有展館、溫泉飯店林立,地理位置與環境非常好,將於廿日辦理招商說明會。
財政局長邱大展表示,基地土地使用分區是「住三」,分別有北市、新北市的土地,現況為綠地和幾戶眷舍,開發前都會騰空搬遷,基地原本就有溫泉,將開發為旅館,自來水事業處也會提供白磺泉,面臨的道路路幅較小,無法蓋觀光飯店,而是旅館型態,受限於法令,目前陸資無法參與旅館投資。
對於外界質疑市府賣地帶頭炒房產,邱大展說,一般都更是合建分屋,但這案採取設定地上權方式辦都更,所以市有地沒有出售,可永續發展,招商採兩階段招標,評選除了資格審查,還有綜合審查,事前會公告合約草案,藉此聽取有意投標的廠商建議,做為修改合約參考,讓開發案能更具開發效益。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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