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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永春都更案 擬排除拒遷戶 |
20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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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宕四年的永春社區都更案可望突破僵局!森業營造決定斧底抽薪,跳過拒遷戶彭家,保留其所在的舊公寓不動,其餘拆除重建,讓同意戶早點回家。森業並強硬表示,「非常確定」要將彭家劃出重建範圍,即使對方「反悔」,也不會接受協商。
此案位於忠孝東路、松山路口,共一二六戶,為四層樓公寓,每層三戶、共十二戶。八十九年就開始談都更,九十七年通過權利變換計畫,目前尚有十戶未簽同意書。其中彭家四戶和另一簡姓住戶同在一棟公寓,剩下五戶分散各處。森業九十九年向市府申請代拆,經展延二次,明天(十二日)到期。
森業表示,彭家長期抗爭,影響案子進度,市府日前又宣布暫緩代拆,同意戶無法忍受。經多方討論,打算將彭家所在公寓改為「整建」,只做外牆拉皮和設備更新,其他區域仍拆除重建。
該公司六日發函都更處,說明整建、重建併行想法,並要求釐清部分法令,也希望市府保障原有更新權益,並於六個月內完成審查,以盡快動工。
保留的舊公寓尚有七戶同意,森業說,希望市府允許維持原有容積獎勵,以便未來用「新房」和居民交換「舊房」。待都更處回函後,會盡快蒐集住戶同意書,正式送事業計畫變更。
森業表示,「非常確定」要將彭家劃出重建範圍,若對方在計畫正式送件後「反悔」,也不會接受協商。若是送件前提出,彭家須明確承諾搬家時間,他們才能和同意戶溝通,尋求諒解。
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說,依日前營建署回函,地方政府代拆義務「不因法定期限經過而消滅」,所以沒有「代拆到期」問題。他也說,已收到實施者來函,願依法提供協助。但是否能維持原有獎勵、六個月審查完畢,須待變更內容決定。
都更處更新事業科長袁如瑩說,依規定,永春案若要變更事業計畫,須取得五分之三住戶同意,經更新審議會審核。森業來函內容牽涉《都更條例》,非地方政府權責,將函營建署。
新聞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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