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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權益 自力都更集體簽約防弊 |
201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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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原意良善,多數人雖願意進行都更,卻依然害怕與建商簽定不合理契約,損失個人權益。參與都更過程的都更戶以自身經驗建議,簽任何契約前應看清楚合約內容,「有爭議就不要簽」。
挑商譽良好建商
家住南港區、已與揚昇建設簽定同意書的民眾周泰維表示,為了改善住家環境,社區住戶在都更過程都很團結,成立住戶委員會,主動挑選商譽好的建商來協助都更,建商和住戶開會時,更逐條討論合約,字義若有不妥,就修改到大家滿意為止。
已同意都更的大安區民眾林淑珍也表示,都更過程中,實施者華固建設一起與住戶開會、討論合約細節,並集體簽約,減少私相授受的弊端,並向大家保證不包含車位與公設的「1坪換1坪」,讓原有產權不縮水,所以住戶都更意願很高。
周泰維說,合約內容最重要的是要求建商「保證坪數」與「保證比例」,明定最少能獲得多少面積,若權利變換後建坪增加,超過部分就照比例分配,住戶的權益就不會受損。
而且合約通常列有違約條款,明定屋主若反悔須負擔建商投入的成本與其他住戶的損失,周泰維說,簽約前一定要想清楚,「有爭議就不要簽約,一旦違約恐怕會傾家蕩產」。也須留意建商是否也有違約條款,明定都更審核通過後須在多久內完工,開工後若臨時停工也須有相關罰則,才能確保彼此權益。
可向營建署諮詢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表示,現在資訊透明,建商不至於惡意欺瞞,若對都更有疑慮,都可請教營建署都發所、市政府官員、第三公證人或洽詢本基金會。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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