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大豪雨,南市多處淹水災情慘重。南市稅務局表示,淹水造成的災害損失經報備勘驗,稅捐得以扣除減免。納稅義務人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下載相關書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或各分局提出申報。
稅務局就與納稅義務人關係較為密切的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等稅目減免規定,提醒納稅義務人依規定辦理。
房屋稅方面,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日起三十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務局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C地價稅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十二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務局提出申請。
新聞資料來源:中華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