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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意參與都更 兩階段明確表態 |
201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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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內政部將訂定容積獎勵上限,對民眾的居住環境、對市容景觀都好。獎勵上限的訂定將因地制宜,不同的地方會訂不同的上限,「影響最大的是台北市和新北市,我會和兩市市長溝通。」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將以法定容積的50%為獎勵上限的中間值,往上訂到60%、70%、80%,往下訂到40%、30%、20%。
李鴻源指出,不會以縣市為單位,同一個市中,各區的發展程度也有不同。板橋和五股的獎勵上限應該不會訂得一樣。葉世文表示,台灣省有300多個鄉鎮,應該會每個鄉鎮去檢討。
李鴻源說,訂定容積獎勵上限,影響最大的是台北市和新北市,其他地區大概不受影響。中南部很多地方連法定容積都用不完,用不到容積獎勵。
葉世文說,現行容積獎勵可以一層一層的往上加,所以拿到的容積獎勵會超過法定容積的100%。
例如在捷運附近配合開發可以拿到50%,配合都更再加50%,利用停車場獎勵再加20%,是綠建築再加10%,之前配合台北好好看還可以拿到10%,合計起來就超過100%。
不少民眾抱怨,有些大樓蓋得太高,遠高於旁邊的建築,擋住原住戶的景觀和陽光。李鴻源指出,會出現那麼高的大樓,除了容積移轉,就是運用容積獎勵。
經建會2日通過容積銀行制度,如果內政部仍維持現行容積獎勵不設上限的政策,容積可以透過達到獎勵標準免費取得,將影響未來容積銀行的容積標售,進而波及公共建設財源的籌措。
李鴻源說,他支持容積銀行制度,也支持容積獎勵設上限。他指出,法定容積的訂定與公共建設、公共安全是配合,容積獎勵被用得太過,超越了容積管制,影響的不只是景觀、市容、居住密度太高,還有公共安全。
早在一年以前,監察委員就曾提出報告,指責政府現行容積獎勵太過浮濫,背離容積管制的精神,要求設定容積獎勵管制上限。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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