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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重畫區即可 國有地、私地交換門檻放寬 |
20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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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國有地利用價值與靈活度,國有財產局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過去在「同一個街廓」或「毗鄰街廓」內的國有地與私有地才可以交換,未來放寬同一個重畫區內的國有地與私有地,也可以交換。板橋重畫區將首先適用放寬後的交換辦法,只要地主同意,就可以進行交換。
國產局參事莊翠雲指出,國產局管理國有非公用土地,發現有些市地重畫後的國有地,因內含私有地使建築基地不完整,讓國有地利用價值降低。然而要符合同一或毗鄰街廓才能交換的條件嚴格,無法找到符合條件的土地來交換。
國產局發現,依市地重畫辦法規定,重畫後土地分配位置,要以重畫前原有土地相關位次分配於原街廓的面臨原有路街線為準,因而造成重畫後國有土地有無法集中分配,形成分散情形。
因此,國有財產局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並獲行政院核定,放寬可交換土地條件,讓同一重畫區內的國有地與私有地也可以交換,使國有土地集中,成為一完整的建築基地,對國、私有土地均有利。
莊翠雲指出,國有地與私有地交換是以國產局估價會評估出的市價為基準,交換總價值需相同,並需經國產局與私有地地主雙方同意後,才可辦理交換。
新聞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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