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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 不影響民眾生活 |
20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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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江宜樺24日表示,不動產實價登錄制度施行後,鬧區擬以一個區段每50號作為公告範圍。實價登錄資料可供奢侈稅課稅之用,但不作為其餘不動產交易課稅資料,也不涉及稅制改變。
行政院會25日通過的土徵條例修正案,江宜樺說,改按實價徵收土地,有助土地公告現值愈接近市價,不過,現有正辦理徵收的案件不受影響。
內政部是五大土地法案的主管機關。江宜樺24日召開記會表示,台灣環境已成熟,未來逐筆登錄,不會逐筆公告,逐筆公告需俟時機成熟,社會可接受才考慮。
目前房市資訊不對稱,江宜樺說實施資訊公開透明制度建立可避免房仲不當炒作房價,若房仲業登錄不實,未來將被罰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這次不動產實價登錄的透明化制度建立,採溫和方式,未來由地方政府視狀況公告每一區段交易資訊,鬧區擬以每50號為公告範圍。
他指出,實價登錄制度有助抑制房市不當交易,目前奢侈稅是依銷售實際價格課徵,但財政部查估是採間接方式包括資金或銀行資料,未來實價登錄制度建立,可作為奢侈稅課稅依據。
不過,土地持有或交易稅制都未改變,土地移轉買賣課土增稅以公告現值作稅基來課稅;地價稅依公告地價課稅,而房屋仍依房屋評定現值來課稅,不因實價登錄制度建立而改變不動產交易持有稅負,不會影響現有民眾的生活。
在土地徵收部份,江宜樺坦言,各用地機關認為按市價徵收,會增加徵收土地經費支出,但多少難以估算。徵收是不得已手段,應審慎為之,改市價徵收可讓土地需用機關審慎,才不致濫行徵收。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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