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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住宅補貼」今起受理申請 |
20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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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協助中低收入之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每年推動「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為100年7月5日至8月15日止,且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除了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外,償還年限也延長為30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可減輕有購屋需求民眾每月攤還房屋貸款本息之負擔。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因過去受理申請時,常有民眾誤將申請書件郵寄至內政部營建署,故該署特別提醒該方案受理申請單位為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請申請民眾特別注意。另該署設有02-2192-7171諮詢專線,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提供專人諮詢服務,歡迎民眾撥打洽詢。
該方案之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查詢。
新聞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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