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眾自辦「都市更新」補助金額項目再加碼,新規定自即日生效,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鼓勵民眾自發性改善與重建自宅,同時也讓住家環境更安全,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此次修正將總補助金額上限從原來五十萬提高至二百八十萬元,申請補助範圍除事業概要及成立更新會外,並增加原來未補助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
都市更新處主任秘書黃秀源表示,申請概要補助時,同意比須達到三十%,希望藉此可以減少將來擬定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阻力。詳細法規內容歡迎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http://www.planning.ntpc.gov.tw)查詢,或洽都市更新處。
新聞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