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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火劫 住宅火險奉賠 |
201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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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國內建築物發生火災共達1,459次,其中近6成是住宅火災,保險局(8)日提醒所有民眾,應投保住宅火險,以保障住宅或鄰家火災造成自家建物損失、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務的損害。
產險業者也表示,住宅火險9成以上都是因為房貸而投保,由於住宅火險是承保「房屋重新修繕或重建」費用,因此就算是豪宅帝寶每戶保額也可能只有300-500萬元,住宅火險保額在500-600萬元以上者極少,一旦出險則是由銀行、保戶及保險公司3方協商,討論理賠金如何使用以恢復房子原貌。
保險局表示,住宅火險承保標的是建物及建物內部的動產,包括建物中的中央空調設備、電梯、水電衛生設備、裝潢及公共設施等,動產則是家具、衣物及其他生活起居的一切動產,但並不包括珠寶、古董、畫作等。
住宅火險的承保事故不只有火災,還包括閃電雷擊、爆炸、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意外事故所致的煙燻等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也就是說如果大貨車撞進住宅,造成建築物毀損,住宅火險保單也會理賠。
住宅火險還包括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若因上述6項事故造成住宅內第三人體傷、死亡,被保險人應負賠償責任時,體傷每人理賠上限25萬元,死亡則是50萬元。
保險公司表示,有些房屋出租,房客會自行投保動產火險、承租人失火責任險,若是房客造成房屋失火,則有保險公司可理賠房屋重新修繕費用;房東若擔心房屋電線走火等造成房客的體傷、死亡,有賠償責任問題,可投保家庭成員意外責任險。
住宅火險每百萬元保額每年保費約300-400元,銀行在承作房貸時都會要求申貸者投保,每年重新續約,一直到房貸繳清為止。至於營業用場合失火的風險,必須投保商業火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等。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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