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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包租公 火險不能省
2011-03-04

  包租公不只要注意房市動態,也要注意自家房子的保險是否足夠。產險公司指出,許多包租公投保的火險保額不足,導致建築物以及動產的保障不夠。

  根據統計,近200萬戶已經投保住宅火險的住戶中,7成以上是房貸 戶,但當這些房貸戶繳清房貸後,為了省錢,可能不再續保,導致建築物保障不足。

  國泰產險指出,會投保住宅火險及附加險「地震基本保險」,多半是申請房貸時,銀行為了保障債權而要求屋主投保,由於投保心態被動,許多人在繳清房貸後,保險就跟著中斷。

  火險中斷後,若房子出租且發生火災,包括出租者與租屋者的家具、電器財產損失,都將求償無門。因此,產險主管指出,為了自保,包租公婆最好還是投保火險。

  產險業者建議,包租公可與承租人(房客)談妥條件,以房東為被保險人購買火險保單,由承租人(房客)負擔保險費用,承租人(房客)也可將自己的動產納入火險保障範圍,且相關條件最好在租賃契約註明,避免爭議。

  產險主管指出,一般住宅火險保費不高,年繳千元即可,且保障範圍可選擇只保建築物,或連內部動產一併投保,若兩者皆保,包括裝潢、公共設施、家具及其他可供生活起居所需的動產,都包括在保障範圍內。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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