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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地借道復活收取通行償金
2011-02-18

  房市火熱,連和周邊道路不相連的「袋地」開發案都增加,但「袋地」要復活必須開路連結公路。國產局將透過收取「通行償金」方式,讓「袋地」有機會翻身,也活絡國有地使用。

  國產局官員說,依據民法規定,袋地如果要建築開發,可以向法院訴請經過周遭土地通行至道路。不過,一般私有地產權複雜,賠償金常談不攏,官司困難度大。

  官員指出,因此,袋地的地主多看上周圍國有地,要求從國有地借道而過,而且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國產局官員表示,已核定使用計畫、用途、處理方式或政府機關(構)申請保留公用的國有地,不同意讓民眾申請借道,其他則依國產局通過的作業要點,收取「通行償金」。

  官員說,雖然民眾要求借道是民法賦予的權利,但是國產局還是會實地勘查,看看是否非得從國有地上借道不可,以避免國有地因為被借道而破碎、不方正,影響國有土地價值與未來開發利益。

  至於「通行償金」收費標準,官員表示,國有地提供他人通行,損失相當於租金收益,因此比照國有出租基地租金率,收取當年申報地價年息5%的通行償金,1次收5年。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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