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15日表示,土地繼承案件,研究未來要修法改為「緩課」(不課徵)或「記存」,取消現行的免稅優惠。
張盛和表示,土地繼承案件已經用「遺產總額」課徵10%遺產稅,可能比對土地漲價差額課徵土增稅的稅負還重,所以不應該同時課徵兩道稅。
張盛和接著說,但未來可修改土地稅法,把土地繼承的「土地前次移轉現值」計算,由目前的「自繼承日起」計算,改為自「被繼承人取得土地時」計算。亦即土增稅改為「停徵」,類似「緩課」,不再免稅,在繼承的當時不課徵,等未來繼承人移轉土地時,要把被繼承人買下土地後至其死亡時的漲價部分,一起併入計算課稅。或者也可改為「記存」,繼承時,就計算土增稅額,把前次移轉現值墊高到繼承日,等未來土地再次移轉,再次課徵土增稅時,兩次的土增稅同時繳。不過,張盛和說,經濟才剛復甦,現在不適合修法,而是未來可朝此方向修改。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