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近期公告:空地稅 授權地方開徵 |
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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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近日將公告廢止限制地方政府開徵空地稅的禁止令。財政部長李述德(25)日表示,最快下周地方政府即可自行視轄區內需要,決定是否對低度利用的土地開徵「空地稅」。
李述德說,地方政府可依權責決定是否課徵地價稅二倍到五倍的「空地稅」,對於遏阻建商或私人養地、炒高房價,有一定助益。
「空地稅」是對可利用但逾期遲未利用,或做低度利用的私有土地,加重課徵的懲罰性賦稅,藉由提高土地持有成本方式,迫使地主出售閒置土地或做建築使用,增加建築用地供給,促進都市土地利用,抑制土地價格上漲。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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