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表示,民國99年將結束,現正追查的財產交易所得短漏報,若未能及時完成,可追稅年度會再短縮1年。官員說,投資客在94年度以前的賣屋所得,不再繼續追查,除非查獲有不法作為,才能往前再追查2年的稅。
國稅局表示,由目前追查的房屋交易所得中發現,的確有部分人士會把地產作為主要投資項目,且習慣性低價買進、一定獲利之後賣出,經過查核確定之後,會繼續追查是否在核課年度內,仍有類似的短漏報情況,但也僅能追查到94年度賣屋所得,至於94年度以前賣屋所得,將無權繼續追稅。
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各級稅捐機關都可以依據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的稅額,核課期間為5年,也就是說,94年度的賣屋所得因為在95年度才申報,國稅局可以追稅的期間是查稅時點,若以明年往前推,則是95年5月的申報資料。
北市國稅局指出,目前先鎖定97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主要是因為97年度的交易最活絡,不管是交易金額以及筆數,較往年高出不少,未來會視最終的查核結果,考慮是否要往回查,考慮依據包括:(1)同一投資客的名下房屋數量;(2)查核的難易度;(3)查獲資料的實際效益。
國稅局表示,就掌握的房產資料年度中,97∼99年度目前最為完整,由於明年1月5日須向財政部報告查核成果的仍以交易5,000萬元以上房產為主,如果經常性買賣如此高價房屋,顯示財力相當雄厚,因此不會輕易放過向這批投資客追稅的機會。
北市國稅局說,5,000萬元以下的房產交易也會追查,但尚需等待明年初查案結果再行評估。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