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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畫大餅 10年要蓋8萬戶 |
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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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有效提升人民幸福感,決定大力推動社會住宅,未來十年內將興建近八萬戶。
內政部長江宜樺(13)日也在立院答詢時表示,將在明年六月公布中南部社會住宅的選址用地。
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北部房價高,中南部房價低,要透過興建社會住宅讓中南部的房價提高,可能性不大,因為要南部弱勢民眾或年輕人租用社會住宅,得考慮市場因素,與北部興建社會住宅著眼讓年輕人或弱勢團體有地方住,程度上是有區別的。
五都選舉期間,藍綠候選人都競相推出社會住宅政策,企圖解決民怨之首的「高房價」問題。
相關官員指出,各部會將全面清查全台各地適合興建社會住宅的國有土地,由政府以分期釋出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方式(如七十年或九十九年)提供興建社會住宅,只要名下沒有自有住宅就可以申請入住,並可選擇向政府承租或直接購買。
官員解釋,原本社會住宅的概念是只租不賣,但為避免社會住宅被標籤化,希望採取「混居」形式,不只弱勢族群、剛出社會的新鮮人,就連高所得家庭也可申請入住。
申請入住型態可分為兩種:一是按月繳交月租,適合財力有限者;二是一次買斷七十年或九十九年的房屋使用權,總價可望低於一般市場行情,適合不想租屋的人。
官員說,社會住宅原意是低價提供「一個家」給買不起房子的人,而每一代都會有買不起房子的人,所以新的社會住宅政策僅出售使用權,而且必須設定使用權年限,等到這一代人年紀漸長、收入漸豐,就必須讓給下一代人使用。
但因多數民眾還是希望能買一棟完全屬於自己的房子,所以設定未來十年內所興建社會住宅的數量不超過八萬戶。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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