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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農舍成免稅豪宅 農委會將設區位限制 |
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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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村農舍成為免稅豪宅遭監察院糾正,農委會(9)日表示,將會同內政部進行修法,包括興建農舍的農民資格界定、農舍與生產用地間應有一定距離限制等區位限制,以及不得在特定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等,都將列為修正方向。
農委會表示,集村興建農舍政策原本立意良善,目的是希望將零星分布的農舍,集中在完整地區內興建,以維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並提供較完整公共設施,提升生活品質。對執行現況未能達到原立法意旨,農委會表示,現行機制偏離政策目標的規定,農委會將會同內政部進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及「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的修正。由於農委會之前已發現相關辦法需要改善,因此今年起就不再受理集村農舍申請案件。
農委會表示,集村興建農舍執行至今全國計有85件,其中新竹縣高達40件,佔全國47%,且其多數農舍坐落的農業用地位於特定農業區,供農業生產之農業用地卻位於山坡地保育區,導致優良農地有流失情況,修法後將明訂不得在特定農業區興建集村農舍。
此外,對監察院指出集村農舍建築基地多位於優良農田,配合農地反而是在不利耕作的偏遠山坡地、森林區甚至是養殖用地,與農民就近管理農場的耕作習性不符。農委會表示,未來將規範農地與集村農舍相距要在10公里之內,申請案每戶補助新台幣5萬元,也將取消,農委會預計今年底前可完成草案的修正。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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