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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利多 住宅區2樓設金融業 |
201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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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為鼓勵企業轉型、投資,修正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放寬甲、乙種工業區使用類別,住宅區2樓也可設金融業,臨12米以上道路的住宅區可經營旅館。
高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新的修正案鬆綁的土地,約有住宅區3163公頃及甲、乙種工業區土地482公頃。修訂法令7月31日生效。
都發局說高雄市的土地有限;尤其可以引進中小企業投資土地不多,為了鼓勵企業轉型並引進資金,市府自去年著手修正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研擬鬆綁法令、釋出土地,供中小企業投資。
都發局將發布實施的「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將許可物流、倉儲、汽車貨運、醫療保健業等行業於甲、乙種工業區設置;住宅區2樓可有條件做為金融事業、零售、餐飲等行業。
值得注意的是,修訂後的甲、乙種工業區可設置醫療保健業。都發局說,只要衛生局認定許可的醫院、診所都可以申設。另外,市府也同意有條件放寬面臨12公尺以上道路的住宅區申設旅館。
都發局說,工業區放寬土地使用標準,有助於工業區轉型;盼傳統煙囪廠房逐漸被軟體研發、太陽能認證或生技醫藥等技術取代,成為高雄市的主流產業;至於適度放寬住宅區旅館,都發局也看好可以刺激觀光,並帶動旅宿業的發展。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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