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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內房屋交易2次 土銀列為投資客 |
20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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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轉金循環額度動用頻繁,將列投資客危險名單!房貸市占龍頭土地銀行(14)日全面發函各分行,文中明文規範只要是有1年內被多次移轉的房屋擔保品個案,將被列為與投資客高度相關的個案。
此外,土銀總座蘇樂明(14)日也指出,若客戶在一段期間內,不只消金客戶的循環動用,包括企金在內的周轉金等循環額度動用、進出頻繁者,亦有可能是投資客的癥兆,總行也將會提醒各分行注意此類個案,顯示土銀未來捉投資客,範圍不僅及於消金客戶,已將擴及企金客戶對於周轉金的動用情況,大型行庫未來查投資客、人頭戶將越查越嚴。
至於何謂1年內移轉「多次」?土銀主管指出,所謂「多次」的定義:「2次以上就算多次!」亦即一棟房屋,只要在1年內買進又賣出一次,就會被銀行監控列管鎖定為疑似投資客族群。
包括土銀、合庫房貸市占前2大的銀行,都把對投資客周轉率的觀察期間拉長到1年,主要是兩家銀行評估,倘若把周轉期間訂死在2或3個月,容易讓投資客鑽內規漏洞,因此拉長觀察期間,讓超過3個月成交的投資客不會因為觀察期間太短而成為「漏網之魚」。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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