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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砂屋重建 愈晚申請容獎低 |
201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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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 (25) 日公布海砂屋善後處理事宜,屋主若未在五年內申請重建,每年的容積獎勵減少五%,原本高達三○%的容獎,最後可能僅剩一○%,藉此促使屋主盡快協議拆除重建事宜。六月初將公告細節及海砂屋名單並發文通知,若拆除重建者,每戶可獲廿萬元補助費。
市府 (25) 日於市政會議公告修正「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海砂屋)善後處理自治條例」,未於公告日起五年內申請重建者,容積放寬比率將每年減少五%,放寬總額不低於一○%,換言之,海砂屋屋主,愈晚申請重建,擁有的容獎會愈低。
超過五年 容積獎勵年減五%
建管處說,該條例針對八十四年一月廿三日前已申報勘驗,經鑑定確屬海砂屋,享有稅捐減免、容積獎勵及補助費等福利。
北市仍有一千八百多戶須重建
建管處長王榮進說,針對八十四年前申請鑑定,北市海砂屋有六十二件,已有十九件完成改建或拆除,尚有四十三件,共一千八百多戶須重建、補強、或全棟鑑定,但海砂屋的建築物及土地都屬私權範疇,因所有權人意見分歧,無論要補強或重建房屋,都很難達成共識。
建管處說,海砂屋使用的砂,是海砂非河砂,海砂會導致壁癌,嚴重腐蝕鋼筋,損害房屋的結構體,民眾若要避免買到海砂屋,要請賣方出示檢驗報告,並要求建商註明「絕非海砂屋」,以便做為日後求償依據。
新聞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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