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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八建商未採行
2010-05-05

  「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5月1日上路後,仍有八家建商未依照規定採行,有「灌虛坪」的嫌疑,內政部逐一公布建商名單,並提出警告,日後若再發現業者未依新制與消費者簽約,將依法開罰,最高可罰150萬元,並可連續開罰。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5月1日新制如期上路,為了解各地建商、代銷業者是否遵行新制,採取主建物、附屬建物分開計價,因此,協請各縣市政府進行抽查,共抽查49家,其中8家建商只提供消費者參考用的空白契約書,並未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等分開計價,有「灌虛坪」的嫌疑。

  未採行新制的8家建商分別是宜蘭縣京棧建設、苗栗縣鉅源建設、彰化縣巨林建設、宇登建設、新竹市凱歌堂開發、金門縣寶庭、禹陽、群力建設等。內政部已對8家建商提出警告,並表示,未來只要再發現業者未依新制與消費者簽約,將依法開罰。

  王靚琇指出,即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未記載事項明定罰則部分的修法草案,目前在立法院審議,直轄市、縣市政府若發現建商提供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有損害消費者財產的疑慮,仍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著手調查,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若逾期不改善,得處6-15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罰。

  內政部提醒民眾,消費者若發現業者未依照新制分開計價,可以主張契約無效,並向當地縣市政府消保官提出申訴。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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