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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民眾誤判償債能力 階梯房貸 平均利率須揭露 |
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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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過熱引發財金部會關切,為了避免「階梯式房貸」前段偏低的利率,讓民眾誤判自己的償債能力,金管會和中央銀行研議,將要求銀行揭露階梯式房貸的平均利率,以及升息後民眾可能增加的還款負擔。
國內銀行是在1996年開始推出階梯式(或稱分段式)房貸,即把20年的房貸分為二段、三段或四段計息,每一階段的利率不同,但大致是「前低後高」,目前有逾九成房貸是採階梯式利率計息。
銀行房貸商品階梯分法變化多端,民眾根本搞不清楚選何種最划算,也有人看到第一階利率低,就大量借款投入房市;更有不少投機客看準前半年利率僅1%,資金成本低,趁機進場炒作房價。
中央銀行、金管會30日舉行金融聯繫會議,特別討論房貸議題,決定以資訊揭露的方式,讓民眾正確選擇房貸商品。
相關官員表示,將要求銀行在房貸契約揭露階梯式房貸的平均利率,也就是不論銀行分幾階、每一階段利率是多少,如果民眾貸款20年,就要揭露這20年平均的房貸利率。
目前銀行業所採取的房貸利率,大多數是採取浮動利率。官員表示,如果是浮動利率,銀行在契約中須寫清楚,貸款期間平均的加碼幅度是多少。
另外,兩大部會也要求,銀行必須在契約揭露,一旦利率上揚時,民眾可能增加的還款成本,如利息增加1碼,民眾每月還款金額會多出多少。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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