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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原因 不應影響投標意願 |
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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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拍代標的服務過程中,幾乎每一個人都會問一個問題:「顧問,為什麼這間房子會被法拍?」我們購買法拍屋之前,是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請閱卷的,只能從法院簡略的筆錄中標示「給付貨款」、「清償票款」、「損害賠償」、「本票裁定」、「清償債務」、「拍賣抵押物」、「給付管理費」、「給付貸款」、「清償借款」等等項目,來窺知一二。法拍屋產生的原因不外乎幾種狀況:
第一種「欠國家稅金」:例如遺產稅、營業稅、所得稅、政府罰金,一旦欠稅未還清,其名下房產就會被法拍。
第二種「做保人」:從小父母就告訴我們不要幫人家做保,但還是有人會因為人情壓力、因為合夥投資、因為義氣相挺,身不由己就幫人做了保。結果原債務人欠款不還,做保人的資產就被迫法拍,實在是很冤!
第三種「欠房貸、欠信用卡債」:許多人因為失業、投資失利等因素,無法定期支付銀行房貸或銀行信用卡債,房貸三個月未繳,信用卡連最低還款金額也未付,又沒與銀行協商延繳,銀行就會向法院聲請查封拍賣,經過催收、公文公示送達、報紙公告、法院公告、法院訴訟等程序裁定拍賣。
第四種「支票跳票,本票裁定」:我們開出去的支票或本票,如果發生跳票現象,原債權人可向法院依強制執行法合法查封債務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拍賣,然後再將拍賣所得用來抵債。
第五種「民事判決」:經由民事訴訟裁定,須賠償他人民事賠償金額。若未賠償,則依假扣押之執行辦法,查封敗訴人名下之不動產。
第六種「欠錢不還」:如欠社區管委會之管理費、向他人借貸不還等等原因,債權人經由法院訴訟過程,查封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
然而以上種種房屋會被拍賣的原因,其實對法拍投資客來說,一點也不重要。被拍賣原因,並不會影響房屋的品質或價值。任何被拍賣的原因,其結果就是確立即將拍賣。我們只要確認是否有意願進場標購,便可開始進行市場價格分析、環境分析及投標策略擬定。若幸運標到了,那還有點交、不點交的法院流程在等著您。被法拍的原因與您無關,您就別費神了。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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