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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買屋 自備款抓四成 |
200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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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不起房子,不少人乾脆三五好友一起合資購買,行庫主管建議,民眾若決定合購房屋,「自備款」最好準備四成較穩當,可避免買、賣雙方簽約後,向銀行房貸申請未能過關的窘境發生。
房地產景氣回溫後,銀行對「自住型」的核貸額度,已從過去依鑑價金額核貸七成,提高至八成以上,部分銀行甚至放寬額度到八五成。換言之,購屋民眾只要準備兩成自備款就能輕鬆購屋,不少情侶或投資人更利用合購方式買進不動產,心想如此一來可以壓低自有資金的壓力。
行庫主管表示,但銀行審核這類合購房屋的態度,明顯比貸放給「自住型」購屋族要嚴謹得多。由於合購不動產是情侶或三五好友集資的常見方式,有鑑於過去糾紛較多,銀行甚至要求這類合購的購屋族,自備款要準備四成,若購買等值產品,合購等於多出一倍的現金壓力,並沒有占到便宜。
銀行主管表示,根據過去處理的經驗來分析,好友合資通常以投資、出租為目的,日後可能對景氣、報酬率、停損點等看法不一,導致意見分歧,房屋最後落入「拍賣」的下場。情侶間最常發生的問題則是分手、情變,當其中一人不想繳房貸,繳納貸款的來源就可能發生問題。因此,銀行承作這類合購的貸款風險,風險明顯較一般家庭、自住型購屋貸款來得高。
相較於大型行庫的審核較為保守,民營銀行則較為寬鬆。大眾銀行表示,只要房屋區位好、購屋者(房屋登記其名下)還款能力強,核貸成數仍可能到達八成以上。
不過,銀行也提醒合購者,中間支付的房貸費用,最好不要直接交付現金,應採取可留下證據的匯款、票據或ATM轉帳方式,萬一日後產生糾紛時,還有銀行的紀錄作為證明。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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