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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享優惠 明截止申請 |
20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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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地價稅即將在11月1日開徵,為期一個月,財政部提醒,今年新購自用住宅,或原做營業用土地改做自用住宅,或做工業使用、無償供公共通行的騎樓,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將可獲得減稅。
財政部強調,地價稅基本稅率是千分之十,按累進起點地價調升稅率,最高可達千分之55。以自用住宅用地為例,地價稅率只有千分之二,未在22日以前申請者,今年稅負將會大增四倍。
應課徵地價稅的土地,符合土地稅法第17及18條,可適用特別稅率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 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第7至17條規定,可申請減免地價稅者如騎樓走廊用地,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應在地價稅開徵40天前(即9月22日以前),向稅捐機關提出優惠稅率申請。
11月開徵的是98年地價稅,財政部說,土地所有權人擁有優惠稅率申請資格,但逾9月22日以後才提出申請者,必須自明(99)年開始,才能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今年仍要用較高的一般稅率繳稅。
財政部賦稅署指出,凡已規定地價土地,除依法作農業使用,土地外,都需課徵地價稅。98年地價稅將在11月1日開徵,納稅義務基準日為98年8月31日,當日土地登記簿上所載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即需繳納98年地價稅。
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縣(市)擁有的地價總額超過該縣市累進起點地價者,即依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的倍數按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但適用優惠稅率者,如自用住宅用地則是按千分之二單一稅率課稅。現行可申請優惠地價稅率的土地包括:
一、自用住宅用地按千分之二課稅。
二、工業用地、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加油站及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供公眾使用的停車場用地等,按千分之十課稅。
三、無償供公共使用的私有土地,使用期間地價稅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空地部分不予免徵。
四、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無建築改良物者,免徵地價稅;有建築改良物者,依其層數減徵。
賦稅署指出,已申請經核准減免地價稅的土地,當適用特別稅率原因、事實消滅時,包括原已核准按自宅用地課稅,但日後全戶戶籍遷出者,納稅人均應向稅捐機關申報恢復按一般稅率課稅,否則將被加處三倍罰款。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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