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地價稅優惠 把握22日前 |
20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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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財政部賦稅署提醒,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可以適用優惠稅率,尚未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者,應於9月22日前申請,自用住宅地價稅稅率跟一般用地稅率相差5倍以上,逾期申請者,明年開始才適用優惠稅率。
賦稅署表示,已規定地價的土地,除依法作農業使用者外,都必須課徵地價稅,今年地價稅是以96年度重新規定地價後的課稅地價計算徵收,基本稅率為千分之10,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擁有的地價總額,超過該縣市累進起點地價,按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累進稅率最高達千分之55。不過,自用住宅用地可以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千分之2。
新聞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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