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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災民 推出「專案住宅補貼方案」 |
20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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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為協助安置災民,推出「專案住宅補貼方案」。災民建購與修繕住宅貸款分別是新台幣350萬、150萬元,利率0.592%;租屋補貼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為期1年。
內政部官員說,專案住宅補貼方案將在下週公告,9月1日起開始申請,災民可以到8大公股銀行(土地銀行、台灣銀行、第一銀行、彰化銀行、華南銀行、高雄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與合作金庫)及受災縣市農會信用部辦理。
「專案住宅補貼方案」中,災民建購住宅貸款額度最高為350萬元;優惠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533%」機動調整,目前為0.592%。
建購住宅貸款償還年限最長20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5年。申請方式將自公告受理申請日起1年內向承辦金融機構申請。
災民修繕住宅貸款額度最高150萬元;優惠利率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533%」機動調整,目前為0.592%。
修繕住宅貸款償還年限最長15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3年;申請方式將自公告受理申請日起1年內向承辦金融機構申請。
災民租屋補貼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災民自公告受理申請日起3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審核,發給核定函;每月核撥租金補貼3600元,若租賃住宅每月租金未滿3600元,依租賃契約金額核實補貼;補貼為期1年。
內政部官員說,「專案住宅補貼方案」不得與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的租屋賑助重複申請。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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