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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糾紛 營建署擬定型化契約 |
20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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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房屋若施工不當,可能造成消費者難以居住卻又求償無門的窘境。多名受害者昨天赴立法院陳情,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營建署正研擬房屋裝潢的定型化契約,包括設計及工程等,希望能提供民眾較多的保障。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10)日召開記者會,邀請多位因房屋裝潢施工不當,衍生消費糾紛的受害者出面說明。受害者指控花了大筆鈔票委託知名的設計公司來裝潢,原本想要讓生活品質獲得改善,不料卻因不當施工,造成房屋受損或形同危樓。
有的受害者則是裝潢設計師原本提供的設計圖和說明,和完工後的樣子差太多,一名林姓受害者即表示,花了超過300萬元,得到的卻是一間無法正常居住的房屋。反詐騙裝潢監督聯盟表示,聯盟成立後不斷接到很多民眾投訴,希望政府能儘速訂定裝潢法規「連中國大陸都有裝潢法了,台灣卻至今還沒有一套相關的法令規範」。
與會的消保官張嘉麟表示,根據現行規定,委託設計公司及設計師裝潢的受害者,可依民法相關條文請求損害賠償。不過因相關的訴訟程序耗時又費錢,許多受害者最後只能不了了之,由於因裝潢而造成的糾紛確實很多,張嘉麟表示,消保會已請營建署擬訂定型化契約。
內政部營建署科長楊哲維表示,營建署目前正研擬訂有關裝潢的定型化契約分為三種,其中包括設計與工程統包、設計、以及工程等,將待審議委員通過後送交消保會。
張嘉麟指出,裝潢的定型化契約可提供消費者更多保障,待營建署將定型化契約送至消保會後,將會站在保護消費者的立場審視該契約,希望未來也能建立消費者申訴管道。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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