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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股行庫帶頭辦理 房貸本金展延至30年 條件放寬 |
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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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房貸族喘口氣,行政院 (9) 日原則同意房貸本金償還期限由20年放寬到30年,並盼由公股行庫帶頭辦理。銀行公會所訂9大條件,部分過於嚴苛,政院責成金管會協調銀行公會修正,例如年齡限制、限一家一戶、限自用住宅等,研議放寬。
國民黨立委提案將房貸期限由20年放寬到30年,銀行公會上週五火速開會後,研擬九大條件,立委丁守中認為銀行公會沒有誠意, (9) 日向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政委朱雲鵬等人陳情反映,獲得正面回應。丁守中本週五將再邀金管會、財政部、銀行公會、消基會、不動產仲介經紀全聯會等單位召開公聽會,屆時財金部會及銀行公會,可望有具體回應。
據悉,政院高層認為9項中有3項明顯不合理,年齡限制繳完30年房貸後年齡必須低於75歲,亦即必須45歲以下的人才能申請延長房貸至 30年;此外,限一家一戶或限自用住宅,都不利企業在不景氣之際,以第二棟不動產、廠房或辦公大樓去銀行抵押貸款,取得所需營業資金。金管會須協調銀行公會放寬。
政院也傾向房貸延長30年,可由公股行庫帶頭延長房貸本金展延期限至30年,公股行庫可就資金財務狀況,自行研議較寬條件,視客戶信用往來狀況從寬處理。官員說,銀行法明訂房貸最長期限不逾30年。
丁守中表示,這項政策政府不必動支預算,不必舉債,只是程序鬆綁,也是與國際接軌,美國二房危機後,將房貸償還由30年延長為4 0年,日本延長為35年,週邊國家很多房貸都延至30年。另全球皆未限自用住宅延長貸款30年,只要有不動產抵押保證皆可。
銀行公會日前通過九項條件包括1、不限非自願性失業勞工也可申請展延;2、延長房貸時間不得超過30年;3、限自用住宅房貸;4、一家一戶為限;5、客戶過去繳息正常;6、本金餘額以600萬元為限;7、房貸戶繳完30年房貸後的年齡必須低於75歲;8、當初申請債務協商或已申請10月底非自願失業寬限還款案者不得重複申請;9、若 房貸有保證人需先經保人同意。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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