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戶減免稅 30天內申請 |
200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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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接二連三侵襲台灣,造成不少民眾財產遭受損失,理財專家表示,颱風受災戶可抵稅、申請保險理賠,所以請國稅局、監理所或是保險公司勘災,或自行保留單據、拍照等動作都不可少。金管會銀行局局長張明道提醒,企業若受風災,也可向台銀、土銀等公股行庫申請低利修復貸款。
遠銀財務顧問林信成說,若要申請抵稅,須在受災日之後30天內提出申請,颱風受災戶首先要注意的,就是受災部分可抵減稅或免稅。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規定,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方可列報災害損失,就可列舉扣除,但值得注意的是,若有申請保險理賠,或救濟金等,就不可抵減所得稅。
新聞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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