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辛樂克、薔蜜颱風接連來襲,強勁的風勢及豐沛的雨量,導致許多地區受災嚴重,國有土地承租人如因颱風侵襲,造成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或是農作物受損者,得減免租金。
國有財產局表示,因颱風等天然災害而使地上房屋毀損,不堪居住或使用者,為協助國有土地承租人重建家園,承租人可向國有財產局所屬地區辦事處、分處申請災害減免,自受到風災的當月開始,直到房屋修復、重建完成的當月底止,承租國有土地的租金全免。
另外,國有耕地、養地承租人因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損害者,也可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1條規定,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的證明文件,向國有財產局所屬地區辦事處、分處,申請租金減免。
而為服務國有耕、養地承租人,辛樂克颱風所造成的地方農損災害,國有財產局所也將主動提供出租資料,請鄉、鎮、市、區公所查定減免租金的成數,據以辦理租金減免,無需承租人提出主動申請。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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