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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宅地價稅 5點搞清少繳稅
2008-09-10

今年你購屋或是換屋自住嗎?國稅局官員提醒你,記得要在9月22日的期限前,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錯過就要多繳冤枉稅。地價稅自宅用地稅率是千分之2,而一般用地稅率是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二者稅額相差至少4 倍。

  兩個關鍵日:8/31及9/22

  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是8月31日,這一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的土地所有權人,就是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繳的是當年1月到12月的地價稅,民眾在買賣屋時,千萬要算清楚這筆帳。

  此外,只要是買賣移轉,或是繼承、贈與他人土地,土地所有權人都必須在9月22日前重新申請優惠稅率,否則就得依一般稅率繳納。

  為學籍遷戶籍:喪失資格

  特別要注意的是,若有些父母為了讓孩子讀好學校遷戶籍,只要戶籍一旦遷出,就喪失自用的資格;戶籍如果再遷回,還是要重新申請,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自宅多1處:找父母設籍

  儘管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的自用住宅只限1處,但官員說,如果是擁有2處以上住宅的多屋族,可挑其中1處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其他地方則以成年子女、祖父母、父母、岳父母等人的名義辦戶籍登記(這些人名下不能有住宅),就有2處以上的自用住宅適用優惠稅率。

  半住半營業:按使用面積

  如果房子一樓是營業用,二樓以上是住家,官員說,民眾可依房子的實際使用狀況,按使用面積申請適用優惠稅率,如果土地所有權人不主動申請,會全被按較高的一般稅率課徵。

  無償當公用:地價稅全免

  除了自用住宅可享有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只要是國民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工業用地、加油站用地、停車場用地等土地,符合規定都可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而無償提供公共使用的私有土地,使用期間地價稅全免。

  注意(1)22日前申請 錯過得等明年

  地價稅每年11月1日開徵,如果是今年買房子或去年來不及申請的屋主,記得在開徵前40天、也就是9月22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稅率從千分之10降為千分之2,可省下4倍稅金,否則只能明年再來。

  注意(2)適用面積上限 都市3公畝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有適用面積上限,都市地區是3公畝(約90坪)、非都市地區則是7公畝(約210坪)。

  注意(3)只適用自住 出租須照實填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只適用「自用住宅」,房子如果有出租或營業用,必須如實填寫,否則國稅局會透過房屋稅、營業稅、所得稅等申報資料勾稽比對,清查民眾是否據實申報。

  注意(4)家屬有不動產 也需要申報

  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和其配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只能有一間房屋適用千分之2優惠稅率,國稅局會要求土地所有權人必填此欄,就是要清查這些家屬有無其他不動產或在其他地方設籍。但如果受扶養親屬已成年,即可單獨設籍,不受一處限制。

  注意(5)新屋比舊屋貴 可以換標的

  民眾如果添購新屋,地價比舊屋高,可填寫此欄,改設籍在地價較高的新屋,讓新屋適用千分之2稅率,舊屋則改用千分之10一般稅率繳納,比較划算。

新聞資料來源:聯合理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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