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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申請 申貸期一年 可跨區購屋 |
200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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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住宅補貼申請,周五截止,貸款利率頗低,但是,卻碰到房價高檔期,銀行主管指出,民眾取得低利貸款資格之後,有一年時間可以挑房子、選時機,不必馬上購屋,而且,可跨區買房子。
北市都發局人員指出,取得低利貸款資格的北市市民,可以跨區買房,前往桃園等低房價區購屋,通通可以。
針對住宅補貼實際作業,銀行人員說,今年申請、取得低利貸款資格的民眾,實際購屋、申貸的期限是一年,也就是說,今年底獲得申貸證明,98年底之前再買房子,都還可以。
符合這項貸款條件的民眾,只要是還沒有自用住宅,而且,未來有買房子的計畫,不論是企業小主管、白領上班族、空姐、教師、銀行員,不妨趕快去申請。
北市都發局人員說,先取得申貸資格,再慢慢看房子,挑選合適的時機、價格買屋。
未來,取得這項住宅補貼許可的民眾,在實際購屋、申貸之前,如果政府又有推出更優惠的方案,一樣可以再申請,放棄舊優惠案、申請新優惠案。
另外,民眾向戶籍所在政府申請,獲貸款許可後,可跨區購屋,例如,台北市民取得許可之後,可以在桃園、林口、三峽購屋均可。這些地區的房子,房價多一坪在10萬到14萬之間,民眾購屋壓力較輕。
新聞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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