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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支出 別超過收入1/3 |
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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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專家建議,民眾購屋、申請房貸時,可善用各銀行與房仲業者提供的試算表,房貸支出最好不要超過收入的三分之一,免得利率上升太快,可能讓房子淪為法拍、銀拍屋。
現在市場流行「前低後高」的房貸利率,讓民眾降低初期購屋門檻,卻容易讓首購族輕忽寬限期前後的利率變化,加上這一年快升息愈來愈快,萬一民眾工作或是身體稍有不慎,只要超過兩個月付不出房貸,銀行就有權拍賣房子。
內政部營建署先前公布,台北市房貸占所得的「房貸負擔率」達44%,也就是說,每100元所得就有44元要拿來支付房貸,房貸對民眾的壓力已達歷年新高,如果利率再向上攀升,房貸負擔率恐會加重。
銀行提醒,若已揹負過重的房貸負擔,想減輕壓力最好的方式是大房換小房,另外就是向銀行爭取降息。但因現在是升息階段,銀行願意降息的空間非常有限,可能只剩下0.1個百分點可談;民眾如果想減輕房貸支出,當手邊有大筆收入時最好先還掉負債,降低房貸本金,要再延長只還利息不還本金的寬限期。
銀行表示,最理想的狀況,是民眾在購屋前先利用各銀行與房仲公司網站的房貸試算表,輸入貸款金額、利率與期數,計算出每個月房貸支出金額。中信銀房貸主管建議,把房貸支出控制在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比較不會影響生活品質以及其他投資機會。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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