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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房貸申請延期 變容易了 |
200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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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個案申請延長行政院優惠房貸還款期至30年,程序將較過去更簡便。
土地銀行主管指出,中央銀行原本規定優惠房貸戶申請延長貸款至30年時,應檢附村里長出具的經濟困難證明文件,同時出示收入支出表等資料,但因民眾抱怨出示相關文件有困難,央行已同意民眾僅需提供低收入證明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等證明文件即可。
央行並已發文給金管會銀行局、內政部營建署和優惠房貸指定辦理行庫土地銀行。
為了避免民眾經濟困難還不出房貸,央行先前放寬相關規定,優惠房貸戶若因失業或經濟困頓,導致還款困難,可個案申請延長貸款期限,從原本最長20年延至30年,但自第21年起,政府不再提供優惠房貸利息補貼,必須由貸款戶自行負擔。目前優惠房貸的政策利息補貼幅度介於0.125至0.85個百分點。
央行先前規定,優惠房貸戶申請延長還款年限時,必須檢具相關證明,除了個人財務收支表,還要村里長出示「收入微薄」、「經濟負擔沉重」等相關證明文件。
但很多民眾向銀行反映,檢附相關文件在實務上有困難,土銀也將民眾意見轉達央行,央行內部研議後決定放寬。
優惠房貸額度共1.8兆元、貸款戶超過60萬戶。
銀行業者指出,央行放寬相關條件後,優惠房貸戶只要提供低收入戶等證明,便可申請延長貸款時間至30年,對民眾較方便省事,也真正能幫忙經濟困難的民眾解決還款問題。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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