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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險費率 明年完全自由化 |
200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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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19)日宣布,產險業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未來台灣主管機關將不再管制產險業費率,由各公司依照損失經驗自行定價。此項措施對過去受到費率管制的商業火險與車險影響最大。
一旦產險市場費率全面自由化,商業火險及車險費保費將完全自由化,消費者將有更多選擇,市場競爭也將更激烈。損失控管情況愈好的產險公司,將有能力降低保費;投保商業火險的廠商及購買任意車險的車主,都將可直接受惠。
台灣主管機關對產險業的費率管制,歷時數十年,過去是希望產險市場穩定。但財政部從91年起逐步鬆綁費率管制,明年進入第三階段等於全面自由化,對台灣產險市場與國際接軌有很大的幫助。
金管會表示,費率自由化第三階段之後,除了強制汽機車責任險、住宅火險及地震險等兩項政策性保險,其他保險商品定價、承保內容都由業者自行釐定,不過產險業者必須先建置統計資料庫,經申請核准後,才能進入第三階段。
主管機關從91年實施費率自由化第一階段,產險公司在商業火險與車險部分,可在附加費用部分調降保費。
在94年實施費率自由化第二階段,產險公司不僅可以自訂附加費用,在危險保費的部分,只要獲得主管機關的核准,也可以彈性調整,獲准調整的幅度,在10%至30%之間,各公司不同。
目前已獲核准進入費率自由化第二階段的產險公司,在商業火險的部分有台產、兆豐、新光、國泰世紀、明台、友邦、蘇黎世和三井住友等八家;車險的部分有新光、國泰世紀、台產、兆豐、蘇黎世與明台六家。
至於產險業的龍頭富邦產險,原本已經獲准可以進入第二階段,但因96年有被處分的紀錄,97年因而不在核准進入第二階段的名單內。
金管會表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已建立精算統計專責單位,擬定建置精算統計資料庫認定標準,只要符合建置統計資料庫認定標準的產險公司,原則上都可同意從明年起實施第三階段,大部分產險公司應可符合規定。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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