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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房價飆 房屋課稅標準連4年調升 |
200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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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飆漲,北高兩市的漲幅更大!納稅人出售房屋必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如果提不出資料,國稅局一律按「房屋評定現值」的29%,當成財產交易所得;台北市的課稅標準,連續第四年調高,足足比五年前增加十個百分點。
去年有買賣房屋的納稅人,不論賺賠,今年五月報稅都會面臨課稅的問題。因為房價趨勢往上,大多數納稅人是賺的,如果這些人提不出資料、或者不願意提出資料,國稅局採統一算法,按照房屋評定現值乘上固定趴數,當成財產交易所得。
以台北市為例,課稅標準反映房價上漲連續第四年調高,民國九十一年和九十二年都還在百分之十九,九十三年升高到二十一,九十四年升高到二十三,九十五年升高到二十五,今年再加倍到二十九,合計五年來,拉高了十趴。而同一期間,高雄市只漲了三趴,其他地區都維持不變。台北市國稅局大同稽徵所股長洪淑貞說:
「房屋評定現值很低,都比市價低很多,而且,同一戶房屋會每年折價,所以現值會一年比一年低,一般民眾對我們這樣核定,都可以接受」
舉例來說,如果台北市一戶小套房以五百萬元賣掉,房屋評定現值是五十萬,乘上百分之二十九之後的財產交易所得是十四萬五千元,這要併入個人所得,再課綜所稅。
如果很不幸,納稅人賣房子是賠錢的,也可以申報財產交易損失,未來三年之內,如果有財產交易所得,都可以先扣掉這次損失,聰明節稅。
新聞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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