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費用是大多數人一輩子最大的一筆支出,買了房子以後,一定要投保住宅火險,為房屋買個保障。
不過,為房子買保險,記得別買過頭。珍珍去年大手筆購買1,400萬元的房子,向銀行貸款1,000萬元,銀行為了確保債權,要求珍珍必須購買住宅火險。珍珍很納悶,到底應該買1,400萬元?還是要買1,000萬元,或者更低?
在決定購買住宅火險前,要知道一個觀念,那就是「保險公司不會賠土地價值」。一旦住宅發生火災,燒壞的是房屋本身,土地是燒不壞的。因此,珍珍要先知道土地價值與房屋價值各是多少。
泰安產險表示,房屋的成交價格,約有六到七成是土地價格,建物本身的造價只有三到四成。尤其是中南部透天厝,房價中有更高的比重是土地價格。
以珍珍的例子來看,1,400萬元的房子,土地價值可能就達900萬元,剩下的500萬元才是房屋造價。因此,珍珍購買住宅火險,只要買500萬元即可。
如果珍珍以房價1,400萬元作為住宅火險的保額,或是以貸款金額1,000萬元做為住宅火險的保額,都是買太多。一旦房子遭遇火災,保險公司最多可能還是只理賠500萬元。
為了確切評估房價中有多少是建物造價,產險公會訂了一分「住宅建築造價表」,依照房屋所在地區、大樓總樓層數、建築結構,區分每層樓的造價。
一般而言,低樓層的造價比較便宜,高樓層、尤其20樓以上,造價比較高。
總樓層十層內的大樓每坪造價約3萬元到6萬元,十到20層以上大樓約為6萬元到9萬元。依照每坪的造價,乘上房屋權狀的坪數,就是建築物價值。
銀行要求房貸戶必須購買住宅火險,主要是為了確保債權,因此即使客戶買的保額過高,銀行也不會有意見。為了節省保費,民眾投保住宅火險前,最好先瞭解自己住家的建物造價是多少,以免花了冤枉錢。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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