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住宅修繕 最高補貼20萬 |
200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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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19)日表示,為改善鄉村景觀及居住環境,鄉村地區住宅的修繕與興建補貼,即日起受理申請,符合資格的民眾可在4月底前向各地方政府申請;補貼金額最高為20萬元,預料將有近萬戶民眾受惠。
營建署表示,「鄉村地區住宅修繕、興建補貼或設計、修繕協助計畫」已正式起跑,政府將針對居住於都市計畫範圍外地區、符合補貼條件的民眾,提供住宅修繕、興建貸款的「利息」或「費用」補貼。
97年度預定辦理修繕住宅補貼8,500戶、興建住宅補貼1,200戶。適用鄉村地區住宅補貼的縣市計有台北縣、宜蘭縣、桃園縣、新竹縣、金門縣等19個縣市。
新聞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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