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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新制免稅案 過關機率大 |
200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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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勞退新制實施後,數百萬勞工自願提撥退休金與年金保險合計在薪資六%以內享免稅優惠的權益,立法院財政委會會排定今日將討論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如果沒有意外,預料過關機率高,這項修法有利每月自提退休金的勞工,對年金保險市場亦將是利多。
勞退新制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實施以來,相關的配套措施卻未同步上路,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去年初即送立法院,迄今未能通過。財政部所提修正案,主要配合勞退新制,「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每月工資六%範圍內,不必提繳年度薪資所得稅;年金保險費部分,不適用第十七條有關保險費的扣除。」
經過多次朝野協商,財政部同意勞工每月自提退休金與年金保險費,合計在月薪六%的範圍,當年度可享受免稅優惠。因此,選擇個人帳戶制者,每月提撥六%的退休金,可免繳當年度所得稅;此外,二百人以上企業可投保年金,這項修法通過後,年金保費也可以享免稅待遇。因此,這項修正案對年金保險業亦是大利多。
不過,依財政部的規畫,避免造成稅收大幅流失,勞工將來領取退休金給付或年金給付時,將計入退職所得,採取定額免稅制度。
新聞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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